【我國化工儀器網 本網自創】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事權上收是黨中央、國務院就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出的一項主要部署,是落實《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造計劃》的主要行動。為落實環保部辦公廳《對于做好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城市站社會化運維交代作業的告訴》(環辦監測函[2016]1527號)要求,切實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事權上收作業,各地環境空氣質量主動監測站紛繁移送國家監管。
各地環境空氣質量主動監測站紛繁移送國家監管
內江市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城市站社會化運維交代作業圓滿完結
9月12日至14日,依照環保部、省環保廳對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城市站社會化運維交代作業的有關精力和具體安排,內江市作為全省第一個開展社會化運維交代作業的城市,圓滿完結了轄區內國控空氣站的社會化運維交代作業。
四川達州環境空氣質量主動監測站移送國家監管
日前,達州市環境監測站嚴格依照環保部《對于做好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城市站社會化運維交代作業的告訴》要求,已向國家斷定的第三方運維組織(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就城區空氣質量主動監測事權上收作業完結移送。
河南鄭州空氣質量監測站監測設備移送國家監管
鄭州市區有9個監測子站,其間,市監測站、供水公司監測子站歸環保部托付我國環境監測總站辦理,煙廠監測子站、經開區管委會監測子站由省環保廳托付省環境監測基地辦理。9個子站監測的數據,直接傳輸到環保部,然后經過網絡實時發布。
恩施州兩空氣質量監測站正式收至環保部辦理
9月27日,恩施州環境監測站與我國環境監測總站托付的第三方運維公司武漢天虹環保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完結了恩施州電力總公司和湖北民院兩個城市空氣質量主動監測站社會化運維交代手續,標志著我州2個國控空氣質量城市監測站監測事權正式上收至國家環保部。
據了解,去年8月,國家環保部決議,分三步完結國家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的上收,全國地級市以上的1436個國控空氣監測主動站將悉數由國家監管,第三方保護。據介紹,這樣的“上交”,意圖是實現“國家查核、國家監測”,從根本上防止監測數據遭到查核評比等攪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