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732-2018 超級電容器用有機電解液規范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超級電容器用有機電解液(以下簡稱"電解液")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標志和儲存。
本規范適用于由有機胺類四氟硼酸鹽電解質、有機溶劑等組成的雙電層電容器用有機電解液(以下簡稱電解液)。
要求
外觀
電解液應為無沉淀、無懸浮物、無分層的液體。
技術要求
電解液是指由有機胺類四氟硼酸鹽電解質、有機溶劑組成的雙電層電解液,其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試驗方法
水份的測試
儀器設備
所需儀器設備及其精度滿足以下要求:
a) 庫侖法卡氏水份測定儀: 測量范圍為0.01mg~200mg;
b) 電子天平: 最小分度值為1mg;
c) 手套箱: 水份含量不大于1mg/kg;
d) 注射器: 5mL。
試劑
卡爾-費休試劑(庫侖法)。
測試步驟
本試驗所有操作均在手套箱中進行,調節手套箱內部水份含量不大于1mg/kg,將庫侖法卡氏水份測定儀放罩在手套箱中平衡30min,在電子天平上用減量法稱量(3~5)g試樣(準確讀數至1mg),試樣用注射器抽取,將抽取的試樣從進樣口注入滴定池,充分攪拌10s后開始滴定,滴定結束后,輸入試樣質量,記錄試樣中的水份含量測定結果。
每次檢測應做兩個平行試驗,平行試驗測定值的絕對差值應不大于2mg/kg。
結果處理
取兩次平行試驗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檢測結果。